一、申报依据:《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九江市预拌砂浆企业布点方案》。
2、独立的法人企业。
3、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万吨。
4、土地购买不少于20亩。
5、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项目概况和可行性报告。
3、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供有资质的验资机构所出具验资报告。
4、布点位置及方位图。
5、土地所有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买土地证明。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四、申报程序:
1、拟建企业在当地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领取和填写《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审核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当地散预办对其具备的条件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并上报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
3、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论证、核实,填写现场评审表。条件符合、材料完备的上报市工信委。
4、市工信委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备案意见后备案。
五、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九江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人民路551号华宝花园D栋)
七、联系方式:0792-2197911
八、流程图:
九江市城市规划区内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含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直接向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