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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365bet体育开户网站 www.yzdzhotel.com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1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赣府发〔2016〕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7日

  

    

  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

  为强化创新驱动,聚焦重点,整合资源,精准发力,加快重点产业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产业发展升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应用,按照产业、企业、项目、技术、团队“五位一体”,整合资源,集中支持,加快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努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产业发展升级。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方向。结合我省产业基础和发展趋势,突出主导优势产业,优选具有一定发展基础、未来三到五年具有高成长性、强带动力、广辐射面的产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作为支持重点。

  2.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支持有市场推广需求、有产业化前景、能转化为大规模生产能力的重点产业领域升级项目。

  3.强化企业主体。以有实力、有可靠团队的企业为项目实施主体,引导社会资源向企业集聚,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快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

  4.坚持开放合作。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和资本资源,实行内外并举,鼓励多种形式合作,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领域发展升级。

  5.创新体制机制。政府统筹协调,集中资源,形成发改、工信、科技、财政等部门密切协同配合、链式紧密衔接、整体合力推进的机制。省、市、县上下联动、合力推进。

  (三)主要目标

  每年实施10个左右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项目,扶持20个左右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5个左右重点产业骨干工程。

  力争到2020年,新增壮大10个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大型企业,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形成若干个过千亿元的爆发性重点产业领域,为产业升级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工作步骤

  (一)选准重点产业领域主攻方向。既立足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领域,又瞄准技术变革新趋势,按照行业细分原则,找准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将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和新医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成长性高的产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细分,每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依据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基础条件较好、市场前景较好、能转化为大规模产能的原则进行科学论证后,研究提出重点产业细分领域的主攻方向,报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审定。(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二)优选重点产业领域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项目。以重点产业领域主攻方向为牵引,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由主管部门采取“面向社会征集需求、部门凝练主动设计、专家论证现场考察”的方式,每年优选出重点产业领域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项目,报创新驱动“5511”工程推进小组审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三)优选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坚持内外并举,在技术成熟且具备产业化条件的省重点研发成果,以及各地申报的重点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中,优选确定重点产业领域实施的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每年由主管部门采取“组织申报与直接遴选”相结合的方式,收集省内研发和省外引进的科技成果,遴选后交由适时抽选组成的评估专家组评审,从中优选出重点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经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审核后,报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精选重点产业骨干工程。在重点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中,精选产业主攻方向突出、企业实力强、技术在同行业中占据制高点、能大规模产业化应用、研发和经营管理团队优秀的项目,作为重点产业骨干工程。每年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围绕产业、企业、项目、技术、团队“五位一体”,对优选的重点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进行考察评估,提出重点支持的骨干工程,经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审核后,报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点产业主攻方向研发攻关。围绕重点产业领域主攻方向,加强协同创新和技术攻关,以省内龙头企业为主体,集聚境内外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类优势科技资源,组建一批按市场机制运行的科技协同创新体,每年实施10个左右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

  (二)加快推进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大力促进重点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接,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每年推进20个左右重点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积极培育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三)着力实施重点产业骨干工程。对每年确定的5个左右重点产业骨干工程实施“一项一策”,集中资源予以全力支持,充分发挥骨干工程对重点产业领域的带动支撑作用。建立重点产业骨干工程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建立帮扶调度制度和进展评估制度,帮助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财政资金、省级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骨干工程,鼓励省属国有企业投资入股骨干工程。(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省财政整合现有相关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支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对10个左右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项目由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予以重点保障。统筹安排省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对20个左右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以股权投资或质押方式,每个予以1000-2000万元支持;对5个左右重点产业骨干工程,按照“一项一策”,以股权投资、质押或贴息等方式,每个予以5000万元以上扶持,不受年份限制,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先支持项目承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享受所得税优惠,积极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技术转让税收优惠、进口设备按规定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政策。对科技人员以技术发明、创新成果及其他形式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可依照税法规定申请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南昌海关、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三)创新项目融资服务。整合相关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做大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省级产业投资基金,完善项目风险补偿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及骨干工程的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研究推出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等项目融资新措施。(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省知识产权局)

  (四)加大创新产品采购。健全优先使用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采购政策,加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采用首购、订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重点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鼓励省重点工程使用重点创新产品,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五)强化创新人才支撑。鼓励创新型技术人才引进,对引进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可按规定享受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在人才落户、住房安排、社会保障、职称评定、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优先予以保障。鼓励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单位租赁房或人才公寓。项目领军人才从事重点产业创新成果转化活动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业绩条件之一。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才在履行岗位职责、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可到项目承担企业兼职兼薪以及技术入股,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在岗创业的,可辞去领导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给予3年期限在岗创业,期满后可按规定及实际情况安排使用。科研人员可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创业孵化期3年内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县、区政府)

  (六)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对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推进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工信委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升级工程各项工作,日常工作由省工信委负责。建立上下联动的扶持推进机制,项目工程所在市、县(区)要在组织领导、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推进项目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有关市、县、区政府)

  (二)建立专家库。在现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基础上,结合选定的重点产业领域主攻方向,优选相关产业及经济专家建立专家库,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评估专家组。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重点产业领域主攻方向和开展重点产业骨干工程评估。评估专家组从专家库中适时随机抽取组成,负责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评选。(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项目实施考核评估机制,政企共同设定项目实施目标,明确分阶段进度,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作为企业能否继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主要依据。(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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